民政署早聲明不發還公投開支
實際上,民政事務總署喺公投之前已去信區議員,指明若區議員將其辦事處用作公投票站,相關開支將不獲發還,亦有發表相關嘅聲明。
但盧俊宇對呢件事覺得好嬲,佢話已經冇申領公投當日嘅員工薪酬,一早同咗員工講係義務幫手。但有關方面冇畀機會佢解釋同溝通,亦都答唔到幾時會有最終決定,佢會要求有關當局畀確實回覆解釋事件,同時會考慮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
佢話如果最後真係唔批有關支出,計過條數人工連租金,自己要承擔大約三萬八千蚊。佢批評呢啲係一連串嘅白色恐怖。
雖則佢覺得呢件事好無稽,但實情政府早已作出警告,唔係應該預咗嘅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