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對於有人質疑《港區國安法》破壞一國兩制,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昨出席一個論壇時表示,港區國安法不是《基本法》的附屬法例,雖則港區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但兩者是平排並列的全國性法律,而港區國安法亦凌駕香港法律,因此沒有機制可以讓香港法庭說全國性法律牴觸《基本法》。
譚惠珠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已審視港區國安法及《基本法》,認為兩者沒有相互牴觸,港區國安法只是補足《基本法》的「缺口」。她又指《基本法》說明香港任何法律均不可牴觸《基本法》,但香港本地法律沒有條文可評論全國性法律是否牴觸《基本法》。
她續稱,國安立法機制,不是香港高度自治的範圍,而是國家事權,又舉例指西班牙加泰羅尼亞爭取獨立事件,獨派領袖送到首都馬德里受審,稱危害國家安全的港人本應到內地受審,但中央尊重一國兩制,才讓特區處理大部分案件。
同場的清華大學港澳研究中心主任、中聯辦法律部前部長王振民指出,香港持續已久的反修例風波各種暴力行為,嚴重影響香港的經濟、民生,更重創法律及秩序,導致香港幾乎變成「恐怖之都」。他認為大多數港人都認同香港不能再「亂下去」,必須恢復法治及秩序,讓一國兩制回到正確軌道,但特區自身力量難以解決,如中央不出手,香港必定墮入萬劫不復的深淵、前途不容樂觀。王又稱香港是世界公認最自由的城市之一,但維護國家安全有重大缺陷、「短板」,指現時實施港區國安法,是因為到了自由及國家安全需要平衡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