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口罩令今生效 議員斥落後澳星

【本報訊】車船口罩令今日實施,但其實澳門早在二月初就規定所有巴士、輕軌和的士乘客都要戴口罩,否則不准上車,而新加坡亦於四月強制全民戴罩,初犯罰一千五百港元,再犯罰五千港元。議員郭家麒批評:「肯定做得太遲,如果早少少做,依家唔會爆得咁勁!」

政府訂立車船口罩令今日生效,至七月廿八日的十四日期間,任何人登上或身處公共交通工具,或進入港鐵已付車費區域時,必須一直佩戴口罩,違者可被罰款五千元。

未滿兩歲及六情況不受限

但有關規例亦訂明,條文不適用於未滿兩歲人士,以及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不佩戴口罩的人士。有關的合理辯解包括六種情況:身體上或精神上有疾病或殘疾、正陪同另一依賴讀唇溝通的人士、有合理必要不佩戴口罩以避免自己或其他人身體受傷害、有合理必要身處公共交通工具以避免自己身體受傷害、正飲食或服用藥物、公職人員在執行其職能的過程中要求除下口罩。

此外,如果該人登上或身處的公共交通工具並非服務中,或者進入、身處的港鐵已付車費區域並非向公眾開放,有關的條文亦同樣不適用。

規例的附件列出「公共交通公具的涵蓋範圍」,包括專營巴士、公共小巴、學校私家小巴、復康巴士、提供旅遊、國際客運、酒店、學生、僱員、住客等客運服務的公共巴士、的士、港鐵列車、電車、山頂纜車、東涌吊車和渡輪等,但沒有包括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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