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6‧4煽惑他人非法集結 包括黎智英 13泛民今出庭

【本報訊】支聯會在今年六月四日不理警方反對,在銅鑼灣維園舉行燭光晚會悼念六四事件卅一周年,已有數案在身的壹傳媒黎智英當日亦現身維園。警方經調查後向黎智英、李卓人連同多名支聯會常委等共十三人發出傳票,控告他們在當日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今午在西九龍法院處理。傳票指示黎等十三人必須到庭應訊,就該項票控作答辯,並依法接受進一步處置。

身繫五案七罪 被禁離港

收到傳票的包括黎智英、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秘書蔡耀昌及常委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和梁錦威,工黨主席郭永健和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

連同這宗傳票案,黎智英目前身繫累計五宗刑事案件,共面對七項控罪。其中一案指他在三年前涉嫌刑事恐嚇記者,該案已經排期於八月十九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黎因為該案,在保釋期間被禁止離開香港,雖然他早前一再要求法庭撤銷禁止他離境的保釋條件,但法庭以他有潛逃風險等理由拒絕該要求。

另外,黎亦涉及另外三宗於一九年發生的未經批准集結案,因而被控兩項未經批准集結及兩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該三宗案將於本周三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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