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賣副簽涉作虛假聲明 最高可囚兩年

英國內政部護照署網頁列明副簽人的要求,包括須與申請者認識兩年或以上;非家庭成員或戀人關係;為十八歲或以上人士,持有英國(BNO亦可)、愛爾蘭、歐盟、美國或英聯邦國家護照;並屬官方近五十種認可專業人士之一,包括會計師、律師、教師、社工等。由於條件眾多,副簽服務在網上有價有市,有法律界人士指,買賣雙方均有機會觸犯刑事法例。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BNO副簽表格底部要求副簽人簽署聲明,確認認識申請人;確定申請人的外貌與照片相符,以及資料正確無誤。若副簽人明知而填報虛假資料、未能辨別申請人身份卻簽署聲明,則有機會干犯《刑事罪行條例》中作出虛假聲明或陳述,最高可處監禁兩年及罰款。

中介人或觸犯串謀罪

購買副簽服務的申請人或會干犯協助、教唆罪行;若有中介人牽涉在內,他亦有機會觸犯串謀罪。陸補充,雖然有關表格屬英國文件,但只要副簽人和申請人在港進行交易、填寫表格並作出虛假陳述或聲明,足以構成犯罪。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