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被裁定行為不當 港大拒炒魷各界轟養奸

違法佔領行動(佔中)發起人之一、香港大學(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因佔中案判囚十六個月,港大啟動程序檢視戴是否需要接受解僱的處分,目前被教務委員會裁定一項行為不當的指控成立,惟不足以構成充分解僱理由,報告料月底交由校務委員會審議,惟校委會有權推翻有關結果。多名身兼港大校友的前議員批評戴教壞學生,質疑港大姑息養奸包庇戴。政界人士批評,港大「歎慢板」,一直拖延紀律處分,包庇戴耀廷。

港大去年成立「探討充分解僱理由委員會」處理戴的去留問題,據悉該委員會已把審議報告轉交教務委員會處理,而教委會日前亦已作出裁決,認為其中一項行為不當的指控成立。據了解,戴曾出席相關聆訊,期間曾承認其行為令大學惹上麻煩,並就此致歉,預計報告本月底提交至校務委員會審議。

傳戴認連累港大並致歉

戴於去年因佔中案被定罪判囚十六個月後不久,已有一班港大校友及教職員發起聯署,要求盡快將已被判罪成的戴解僱,以捍衞校譽。那時有參與聯署的港大校友之一、前立法會議員蔡素玉昨日表示,校方早應該有裁決,惟「遲嚟好過冇嚟」,認為保留戴的教職多一天,便會多害死港大多一天,直斥戴教壞學生「早就要炒(被解僱)」。

至於「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則狠斥港大「歎慢板」處理戴的紀律處分,質疑港大姑息養奸和包庇戴,期望月底的校委會可作出解僱戴耀廷的公正裁決。王續指,戴是經過詳細、公開和公平的審訊才被法庭裁決罪名成立並判囚,認為有案底的人士至今仍能保留教職,實在不恰當,直斥港大「離晒大譜」。王表示,戴豈止「行為不當」那麼簡單,身為法律系副教授的戴知法犯法,更荼毒學生,枉為人師。他認為,校方早該在戴被法庭定罪一刻便解僱他,若真想繼續聘用戴,也該等待出現其上訴得直的一天,才重新聘任戴,覺得這才是恰當的處理方法。

校方稱涉機密私隱拒評論

港大發言人回應指,校方處理大學成員人事事宜,一向有嚴謹公正的既定內部程序。由於過程涉及機密個人資料,並要確保程序的完整公正,大學不會就有關事宜作任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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