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藏電油還押候判

【本報訊】政府於今年初擬將粉嶺公屋暉明邨用作疫情隔離營,惹起附近居民反對,有人更於農曆年初二堵路和縱火。警方當晚截查一名大專男學生時,搜出白電油和打火機等物。他昨在粉嶺法院承認一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裁判官下令將被告還押至七月二十四日判刑,期間索取勞教中心報告。

警誡下稱「用嚟抹嘢」

案發於今年一月二十六日,當日下午有示威者抗議政府在暉明邨設置隔離中心,期間有人用建築材料堵路和縱火,有人報警。至晚上九時許,警員在附近的偉明街目睹被告何志樂(二十二歲)等人,他們甫見警察便轉身離去,警員起疑下截停他們,並在被告身上發現涉案物品,警誡下被告表示:「我啲電油用嚟抹嘢。」

辯方求情稱,被告過去半年來抵住案件壓力,完成課程,成績優秀。案中沒證據顯示他與堵路和縱火有關,雖然案中汽油屬易燃物,可引致嚴重後果,但也不能與汽油彈相提並論,希望法庭接納被告本性善良,當時只是一時衝動,並非精心策劃下犯案。案件編號:FLCC 414/2020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