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十八區區議會中,有十七區由民主派掌控,區議會討論事項被指偏離區議會職能外,個別議員辦事處(議辦)更被指用作非區議會職能嘅用途,包括張貼反修例、本土同港獨主張嘅宣傳品,近日更使用議辦作民主派初選投票站。民政事務局尋日發聲明指若果議辦用於執行同區議會無關嘅職務,有關嘅開支將唔會獲得發還。
聲明指出,民政事務局得悉有組織擬喺七月十一同十二日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嘅民主派初選,亦有報道指有區議員嘅辦事處將會用作有關票站。根據《區議員及區議會轄下委員會成員操守指引》特別準則第七(a)條:區議員唔可以將其所得嘅各項用喺支付議員事務開支嘅津貼及/或區議員辦事處,作與區議會事務無關嘅用途。
此外,根據《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區議會議員酬金、津貼和開支償還款額安排的指引》第二十三段,區議員如以營運開支償還款額及其他實報實銷的津貼/開支償還款額支付辦事處的運作開支,須確保辦事處係用喺執行區議會職務。若議辦用於執行與區議會無關的職務(如將議辦作為上述活動的投票站),有關嘅開支將唔會發還。
負責協調初選嘅議員區諾軒認為民政事務局犯咗認識上嘅錯誤,相關地點只係區議員提供協助居民服務,因此稱作「服務點」,如果咁樣都唔符合區議會服務範疇,咁一般協助居民填寫表格、使用智能手機同電腦嘅地區服務,都唔符合區議會服務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