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指,病人盧小姐於一六年五月二十日因手指麻痹而向何永強求診。當時,何在知道病人對服他靈(Voltaren)敏感,仍處方數種藥物,包括含服他靈成分的服特靈啫喱。病人翌日到北區醫院求診,並稱有敏感反應,出現呼吸困難及皮疹等症狀,醫院醫生診斷為哮喘發作及過敏,最終病人需留院六日,她事後向醫委會投訴。
醫委會予以譴責
何永強昨透過代表律師承認專業失當,律師求情時指,何已深切反省事件及對病人深感歉意,又稱何在研訊過程中充分合作,加上他事發後有改良醫療系統,當處方藥物時發現病人對該藥敏感即會顯示警告。同時何亦有參加持續進修相關課程,減低重犯機會。醫委會召開紀律聆訊後裁定他專業失德罪成,並予以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