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維景酒店改裝 國安公署辦公樓今開幕

《港區國安法》正式在港生效,中央隨即在港成立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消息指,銅鑼灣維景酒店已改裝成為駐港國安公署臨時辦公大樓,並於今早舉行開幕禮,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特首林鄭月娥、兩名前特首、港區國安委秘書長陳國基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等官員將會出席,警方在附近一帶加強保安,除架設大型水馬,亦採取封路及改道措施,並派出反恐特勤隊人員戒備,確保開幕儀式順利進行。

本報記者昨日在現場所見,位於銅鑼灣道一百四十八號的維景酒店,外牆用圍板圍封,有工程車在酒店外運送物資,有數名工人在外牆進行維修及加裝牌匾。據悉,大樓將放上國徽及豎立國旗,期間不時有保安員在場戒備,多名警員亦在外圍巡邏。昨日下午,有手持保密資料袋的人員進入酒店,亦有人拖着行李篋入內,至晚上,有反恐特勤隊人員到場。

居民指近月已開始裝修

酒店網頁則顯示「網站系統正在維修中,不便之處,敬請原諒」,沒法如常訂房等。記者致電酒店,職員表示酒店正進行維修工程,暫時未清楚工程何時完成。屋宇署查閱圖則的系統亦顯示「找不到紀錄」。有居於大坑的居民表示,酒店近月開始裝修,街坊以為沒遊客而暫停營業,昨始知改裝為國安公署臨時辦公大樓。

三情況下可行使管轄權

根據港區國安法,中央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負責分析研判香港國家安全形勢,就維護國家安全重大戰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見;監督、指導、協調及支持香港履行維護國安的職責;收集分析國安情報;辦理危害國安犯罪案件。

公署可在三種情況下行使管轄權,包括案件涉及外國或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而香港管轄是有困難;出現港府無法有效執行港區國安法的嚴重情況;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

若出現上述情況,駐港國安公署負責立案偵查,由內地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有關檢察機關行使檢察權,並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有關法院行使審判權,而刑罰及訴訟程序等事宜,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而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將列席港區國安委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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