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早前發聲明稱「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有港獨或分裂國家的含意,外界關注叫口號的候選人會否被取消區議會或立法會選舉資格。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違反《港區國安法》人士可理解為終身喪失參選及出任公職權利,選舉主任會視乎每個情況決定,質疑如無港獨目的,為何要做出引人懷疑的行為。
另外,有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指法案無追溯力,香港社會可在既往不咎的大前提下重新出發。
鄭若驊續指,該口號的解釋從沒變過,不希望大眾因口號觸犯分裂國家罪行。至於正常學術討論或傳媒報道,當中不涉港獨目的,將不會誤墮法網。她解釋,傳媒只要進行正常及正當的採訪工作和報道,而非無限擴大或造假,旨在煽動推翻制度便不會有問題。對於唱《願榮光歸香港》是否犯法,她稱不能只從單一行為決定,要視乎背後目的及意圖,強調如沒港獨、顛覆國家及政權的目的,則不應以身試法。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指港區國安法獲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和廣大香港市民三方面接受和遵守,可被理解為香港制訂新的社會契約,並在一國原則下,以法律方式劃出明確底線。他稱願意接受有關行為準則的市民可繼續在港安居樂業,只要不違反「一國」底線,港人便能夠繼續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