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以中文版為準

【本報訊】《港區國安法》全文於上月卅日晚上在政府憲報網站刊登,惟當時只有中文版全文,政府事隔三日,於上周五(3日)始刊憲英文譯本。

刊憲三日 始發英文譯本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回應傳媒質問時,指港區國安法英文譯本已於前晚上載至憲報網站,又指有內地官媒早前亦曾登出英文版本,強調法例屬全國性法例,故會以中文作為法定語言,一切以中文版為準。

港區國安法上月卅日刊憲,其英文版本只有首頁以英文書寫,其餘均為中文,遲遲未有全文英文譯本。本報早前向政府新聞處查詢,該處昨日始回應指,港區國安法的英文譯本已刊憲並上載至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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