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六月初因法案委員會決定中止委員會運作而「難產」後,違規出售電子煙及加熱煙等另類煙產品更形猖獗。本報記者直擊有商舖違法出售含尼古丁的電子煙油,甚至肆意賣給未成年人士;有不法商人更利用網上交易及郵寄等方式企圖逃避法律責任。有議員狠批政府歎慢板,促請相關部門於新一個立法年度盡快向立法會提交草案。
「一套有晒機同煙彈,四百幾就有交易。」旺角一間電子煙專門店展示多個牌子的電子煙、加熱煙及煙油,記者查詢時,女店員即上前介紹不同口味煙油。她更指,當中有種薄荷味的煙油本身含有尼古丁,非常受歡迎,每個裝有煙油的煙彈售價約一百五十元,「一個煙彈可以食好耐,差唔多等於四包煙。」
然而,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含尼古丁的電子煙屬藥劑製品,需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才可在本地銷售或分銷。而尼古丁亦屬該條例下的第一部毒藥,只有持牌藥商才可合法管有或銷售。據衞生署紀錄,本港目前並沒有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註冊為藥劑製品。
另一間位於元朗的樓上舖亦有出售電子煙,當記者詢問相關產品有否含有尼古丁時,店員初時極力否認,隨後卻指可以郵寄方式完成交易,「如果要有尼古丁嘅可以揀好味道先,然後畀錢,之後我哋會寄啲貨畀你。」翻查相關牌子電子煙及加熱煙官方網站,資料顯示產品由內地生產,並標明內含尼古丁,未成年人士使用會嚴重影響呼吸系統及肺部。
違規出售含尼古丁的煙彈普遍,未成年人士購買亦「冇難度」。
「我哋啲煙有嚟自內地同海外,可以試啱先買。」記者日前與一位未成年人士Sunny(化名)於旺角另一間電子煙店舖實測買煙,店內放滿各式品牌和口味的電子煙彈,且提供煙彈試食,店主更小聲道「我哋全部煙都有尼古丁」,並着Sunny試到合心意的口味再買。Sunny及後選購含有尼古丁的薄荷味煙油,期間店主未曾要求出示年齡證明。
家庭醫生林永和直言,部分電子煙或加熱煙含有令人成癮的尼古丁,可以致頭暈、手震及肚痛等,亦有可能引致上呼吸道癌症及肺癌,且部分電子煙產品或添加其他對人體有害成分,呼籲市民切勿嘗試吸食,而打算吸食電子煙作戒煙用途亦不可取,「市民有呢個錯誤嘅諗法,覺得冇咩嘢,食食吓反而仲食得多過傳統煙。」
港府前年宣布將全面禁止電子煙,《條例草案》卻於六月初「胎死腹中」。「下個立法年度又要重新傾過,希望政府可以盡快再交上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認為,政府管制電子煙無疑歎慢板,電子煙的危害已逐漸浮現,應適時管制,保障公眾健康。
食衞局回應指,政府對於法案委員會終止《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以致未能趕及於今屆立法會會期通過以保障市民健康,表示非常遺憾及失望。政府會在下一屆立法會會期內,探討切實可行的時機,再提出全面禁止另類吸煙產品的立法建議。
海關發言人表示,非法售賣或管有第一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的最高罰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發言人又稱,一七年至一九年間,海關共查獲九十二宗涉及含尼古丁電子煙產品的案件,檢獲物品總值約二千二百四十萬元。而今年一至五月,相關案件數字為廿一宗,檢獲物品總值約二百五十萬元。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