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判刑懸殊 無所適從

警察拉人,司法放人,不一定是判無罪才算放人,判感化、社會服務令、緩刑,不用入獄,對於犯了嚴重罪行的人,實在大大開恩。

最近有些涉及示威潮的個案,判刑引起爭議,而法官在判詞上的評語,亦令輿論嘩然,有法官甚至因此被調往其他案件,不用審理有關示威的案件。但另一位裁判官也是一而再作出爭議性評語,但就還未見受到特別處理。

先是十五歲男生因為發洩不滿,在深夜向馬路投擲汽油彈,裁判官稱被告是「優秀嘅細路」,指其滿腔熱誠深愛香港,判處十八個月感化。擲汽油彈不是擲垃圾,是可以致命,不用坐監竟然還獲法官稱讚,這也是夠令人嘖嘖稱奇,議員直指是次判決向公眾釋出極不良的資訊,年輕人可能會認為以「愛香港」為由即可犯法,投擲汽油彈而不用坐監,簡直「教壞細路」。

同一個裁判官,最近一宗判刑又惹起爭議,十六歲中四女生去年十‧一假期前夕在學校門前張貼文宣被捕,身上搜出可製造汽油彈原料,早前認罪,裁判官指她初犯及在學校表現理想,判處十二個月感化令,並叫她好好讀書。不過,大家相信,如此判罰,這個女生有受到教訓嗎?法律術語上有一句「監獄的鐵閘關上的響聲」,形容透過一些短期的囚禁來讓犯法者痛定思痛。對於不知天高地厚的妹妹,過分縱容反而是害了她。

裁判官說法庭不談政治黃藍,但若果此案落在早前另一位語出驚人、指斬人案被告情操高尚的法官手上來判決,大家覺得小女生可以逃過牢獄之苦嗎?未提法官的政治取向,單單從判案方向及尺度的懸殊,已令普通市民感到無所適從。有議員建議設量刑委員會,審視量刑不公情況,更指英國與其他國家有監察司法的委員會,香港沒有跟隨。打官司原來要講彩數,看是哪個法官審理,這是哪門子的法治公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