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壹傳媒黎智英涉嫌於去年八月至十月期間,多次參與和組織未經批准的反修例遊行,早前被捕及控以多項罪名。他日前接受日本雜誌訪問時,自言對情況不表樂觀,估計自己或被判囚六個月。
日本《FACTA》月刊七月號刊出三頁長有關黎智英及港版國安法的專訪。黎智英談及自己今年兩度被捕,對此感到不太樂觀,料可能被判囚半年。他又稱,就算將來他沒法踏足香港,也會繼續抗爭。
黎智英分別於二月廿八日及四月十八日兩度被捕,被控合共兩項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三項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最高可判囚五年。另外,黎智英同涉及在二○一七年六月四日,於銅鑼灣維園刑事恐嚇記者,黎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二千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