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7個月洗黑錢3.6億 中大女生偕同居男落網

警破逾三億元洗黑錢案,中大女生與同居男子落網!毒品調查科根據線報及經調查後,昨日在將軍澳區以涉嫌「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名,拘捕兩名分別卅二及廿二歲本地男女。警方調查得知,兩名疑犯於去年十月至今年五月的短短七個月時間,涉嫌利用兩人的個人銀行戶口收取了三億六千四百萬元不明來歷款項,而該些款項快速被轉走,行動中,警方凍結了相關戶口的五十萬港元資金及檢獲手機證物。

無證據顯示二人受操控

據悉,兩名疑犯為同居關係,男子報稱無業,女子則為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四年級學生,暫時未有證據顯示她與男疑犯受人操控。

警方表示,該些不明來歷款項的來源、是否涉及撐某些運動、或其他犯罪得益仍在調查中。暫知兩名疑犯涉嫌使用兩個銀行戶口洗黑錢,資金短時間由戶口流走,警方將循被捕人士背景、資金來源及流向等多個方向調查。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拘捕。

警方指出,打擊洗黑錢是今年首要行動目標之一,警方會繼續以情報主導,主動調查有關洗黑錢罪行。

可罰款500萬囚14年

警方提醒,洗黑錢屬嚴重罪行,如果利用銀行戶口處理不明來歷款項,無論有否涉及金錢報酬,都可能觸犯洗黑錢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十四年。

警方指對於聲稱可以搵快錢的途徑加以警惕,特別是年輕人,千萬不要相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語,要時刻提高警覺,加倍小心,千萬不要將自己的身份證明文件、銀行戶口號碼,或個人理財密碼等交給其他人士,以免誤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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