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早前建議向已落成但仍未售出、俗稱「貨尾」單位的一手私人住宅徵收俗稱「空置稅」的額外差餉,以鼓勵發展商加快將單位推出市場。審議有關空置稅的《二○一九年差餉(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昨舉行會議,多名議員質疑草案條文與《基本法》相違,又批評當局未有提供足夠資料以作討論,加上未必能夠在七月中今屆立法會會期完結前完成審議,最終通過中止審議工作,意味開徵空置稅的審議工作須推倒重來,於下屆立法會重新審議。
地產及建造界議員石禮謙在會上質疑,開徵一手住宅空置稅或會違反《基本法》第六條及第一○五條,又批評當局未有及早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以助議員盡早釐清相關法律爭議。區議會(第一)功能界別議員劉國勳亦指出,政府打算藉今次條例草案解決空置的一手「貨尾」單位問題,卻同時衍生涉及租賃單位時的問題,批評政府思慮不周。
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張趙凱渝回應時,引用○七年上訴庭案例,重申條例草案並無違反《基本法》;又解釋空置期不以批出「滿意紙」起計算,指物業自落成後至批出「滿意紙」並不設時間限制,惟其解釋亦未能平息多名議員的不滿。
經過逾一小時辯論後,主席林健鋒指出,若條例草案要趕及在今個立法會會期完成審議,最遲要於七月三日前將委員會報告交上內務委員會,但關注條例草案的爭議性及涉及金額大,認為現有審議進度緩慢,加上多名議員亦預告將會提出修正案,認為條例草案難以趕及在今個立法會會期完成審議。林最終提出動議終止委員會工作,並獲在席議員一致通過。若政府要重推空置稅,最快只能在今年十月、即下屆立法會開始後重新提交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