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阻差辦公 囚六日後准保

【本報訊】社工劉家棟在去年七月廿七日的元朗警民衝突中,欲向警方爭取時間讓示威者散去,但被指阻礙警方防線推進,他經審訊後,於上周被裁定阻差辦公罪和判囚一年,成為連串反修例事件中首名罪成入獄社工。劉被囚六日後,昨在高院獲准以現金十萬元保釋等候上訴,期間不得離港及須定時到警署報到。

阻警推進 指對上訴無信心

劉家棟(廿四歲)昨獲釋後,在社福界議員邵家臻陪同下見傳媒,期間他數度落淚。剪了一頭短髮的劉稱被監禁日子是坐「冤獄」,並指自己作為社工,作人道救援是他天職,他「對得住天地良心,談不上後悔」。劉又認為是次判刑顯示「法治已死」以及「司法制度的瘋狂及崩壞」,並將阻差辦公的刑期大幅度提高。

劉對上訴沒有很大信心,因他對司法制度失望,又指現時有很多社工被拘捕,對業界造成壓力,但他認為現時要「堅持到底,繼續下注」。他又稱之前不敢想像可獲保釋,現時希望好好陪伴家人,並好好準備未來要面對的事。另外,昨有約二百人到法院外聲援劉,當中包括多個社工組織,多名發言人均表示社福界對裁決感失望,擔心劉並非唯一被重判的社工。

案件編號:HCMA 13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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