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t/news/20200623/photo/0623-00176-054b1.jpg)
「Ming仔」梁嘉銘昨到高院準備出庭作供。(溫卓賢攝)
官質疑索償理據
原告是梁嘉銘,被告是經理人公司Viral Digital Studio Limited。被告昨缺席聆訊。據悉被告曾呈交抗辯書,指沒有廿五萬元底薪的保證,反指梁違約及向他反申索約一百五十萬元,但被告自去年二月起便沒有再與法庭及原告聯絡。原告現時追討他於一七年二月至十一月期間的收入損失,即每月收入不足廿五萬元的差價。
據入稟狀指稱,原告於一六年八月與被告簽約兩年,由被告作為他的獨家經理人,合約訂明被告每月最少要支付二十五萬元底薪給他,惟被告於一七年二月起違約未有支薪及單方面終止合約。他由一七年四月開始要親自打理自己事業,該月亦只能賺取五萬元。案件編號:HCA 116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