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陳淑莊前日喺立法會大樓內被網媒記者追訪,期間出手大力拉扯對方嘅記者證,陳事後發新聞稿道歉,話自己只係一心想求證記者身份,絕對無意妨礙新聞自由。
觀塘區議員顏汶羽拍片分析呢場風波,話明明係公民黨早前反對政府派錢,記者只係關注公民黨會唔會一邊話反對,一邊又攞錢,但陳淑莊就唔知係咪老羞成怒,出手拉扯,搞到記者頸上仲出現紅印。
即使陳淑莊認衰道歉,顏汶羽就唔收貨,認為佢仲有件事欠香港人一個道歉,就係陳淑莊喺四月嗰陣違反禁聚令,帶同四十人喺酒吧「開會」,但實質係「飲酒傾偈」。顏汶羽話佢係樹立緊壞榜樣,危害公眾健康對市民影響更嚴重,認為應該補番個道歉。顏汶羽又話要公平啲,大家唔單止要尊重記者,仲要尊重法律呀。
至於記協尋日都有發聲明話關注事件喎,之但係就唔似以往記者遭遇到肢體碰撞嘅事件咁譴責粗暴嘅一方,反而加咗句「各位同業在情況許可下,應向受訪者表明身份,以減少誤會」喎,不過當時追訪個記者唔係表明咗身份喇咩?記協咁講,係咪有大細超之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