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多餘的話」不必講

全國人大決定推出「港版國安法」後,朝廷官員表示,此法只針對「極少數人」,中央只管轄「極為特殊」的案子,這樣的案子「少之又少」。朝廷官員這樣講,是出於安撫之心,希望多數香港人不要擔憂,也是為了回擊反對派政客藉機挑撥、蠱惑、煽動港人「反對國安法」、「反抗被送中」。

其實,朝廷官員的上述說法是大可不必的,此不但達不到效果,還會陷自己於被動,因為法律就是法律,法治就是法治,依法辦事就是依法辦事。不管甚麼法律,包括國安法,有一人干犯,就法辦一人;有百人干犯,就法辦百人;有多少人干犯,就法辦多少人,不存在甚麼「極少數人」還是多數人的問題,不存在「特殊」與否、「少之又少」的問題。這裏沒有「數量」,只有依法辦案,不枉不縱。

此外,一些話不必講,一講就會給反對派抓住話柄,亂拉胡扯,甚麼「極少數」是多少呀?百分比是多少呀?甚麼是「極為特殊」呀?「由誰判斷」呀?這不是「法治」呀,是「人治」呀……煞有介事,好像問得很有道理似的。

因此,當局應避免給反對派政客這等胡亂糾纏的機會,制訂「港版國安法」就是要嚴正有力的執法,誰犯法就辦誰;「港版國安法」的整套執法權、司法權都在國家司法機關手裏,根據情況和需要,國家司法機關可以把一些案件的辦理交給香港司法部門,也可以全部由國家司法機關辦理;不管哪種情況,香港司法機構都有職責接受國家司法的「指導和監督」,完成相關工作,這就是中央的堅定鮮明立場,說一不二,方可避免「節外生枝」,杜絕反對派政客撈到胡攪蠻纏的話題,煽風點火。

回歸二十多年,特別是「佔中」、「旺角暴亂」、「反修例黑暴」的實踐證明,反對派出於為反而反的本性、出於反中亂港的需要和強烈敵意,中央無論作出甚麼決策,他們都會肆意扭曲、抹黑,大反特反,朝廷怎麼解釋都是多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