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指未來兩星期會將證據交予律政司,但最終能否傳召有關警長出庭,要視乎律政司會否介入。他指如律政司介入撤銷訴訟,他將會進行司法覆核,跟律政司「打到底」。
許智峯的律師團隊前日接獲東區裁判法院通知,就涉事警長於西灣河槍傷男子案正式發出傳票,指其違反香港法例第二百三十八章《火器及彈藥條例》二十二(1)及(2)條,最高可判處監禁七年;以及違反法例第二百一十二章《侵害人身罪條例》十七(B)條,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的士剷路案 司機8‧17上庭
另外,就去年十月六日的士司機涉於深水埗剷上行人路撞人案,許智峯表示收到法庭發出傳票,傳召涉案司機於八月十七日上庭受審,涉及控罪為「危險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