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這一年來因參加反修例事件被捕,到法庭受審人士的辯護之詞,大多數都千奇百怪,令人衷心佩服他們的辯護律師,想出這麼多免罪或者求情輕判的理由。
示威堵路、破壞公物、擲汽油彈、到處縱火、甚至與警察對峙廝打的騷亂參加者,原來十居其九的辯護理由是精神病患:有天生智障者,早年已有紀錄;也有自閉症患者,不擅與人溝通,所以容易攻擊警察和毀壞公物發洩;反正被控上庭的,沒有幾多個正常人,有足夠能力為個人行為負責。我們作為旁觀者,少不免感到奇怪,反修例事件的發起人到底去哪裏找到這麼多的精神病患者出來參加行動?這些人又為何有能力工作或者修讀各種專上課程?如果看反對派的文宣,他們不都是正義之士,為了公義真理不惜犧牲,冒着被捕坐牢的風險為市民爭取民主嗎?怎麼上到法庭反而是垂頭喪氣,可憐巴巴低頭求情,希望法官輕判?
長此下去,反對派的領導人下次要用哪些美麗言詞鼓勵青少年中學生站出來上前線呢?繼續告訴他們正在爭取民主,因為是崇高偉大理想,是他們未來的幸福生活目標,就算使用暴力,被捕入獄也無所畏懼,因為「暴力有時可能是解決問題的方法」,「留案底會令人生變得更精彩」?
有傳媒近日刊登一些曾因參加反修例事件被捕的社工的訪問,原來不少主流的志願社福機構都一早準備特殊服務隊伍,有社工有設施,在發生衝突的現場附近提供輔導,「負責監察警權,保護市民」、「為示威者提供心理及精神援助」。連那次包圍理大攻防戰之役中,據悉理大校園被捕者中也不乏這些前線社工。有接受訪問的社工承認,參加這些輔導活動後,自己也發生情緒困擾。
我們旁觀者很難明白,在激烈的警民對峙衝突場合中,為何社工有責任「監察警權,保護市民」?難道志願社福機構不曉得,這些場合隨時會出現暴力,可能傷害前線社工,為了保護前線社工,應該安排他們遠離險境嗎?就算在場,難道社工地位不應該保持中立,不偏不倚,最好出來阻止任何一方使用暴力?為何每次出現「私了」場面,都不見有前線社工出來勸阻?或者在這些場合中急忙打開雨傘圍上去的是社工也說不定,一片好心前去遮擋住血腥鏡頭,避免觀眾看見發生情緒困擾吧。
怪不得網上有人問:這些社工向拿汽油彈的勇士作了何種輔導?何謂精神支持,是否支持他們勇武戰鬥下去?為何不見志願社福機構也盡點責任,保護受黑暴攻擊傷害的市民,為無辜受害者提供心理及精神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