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政府追租戶公司印花稅10倍罰款

【本報訊】政府前日透過律政司司長入稟高等法院,向一間租用西營盤東邊街一整棟物業的公司,追討租約印花稅連同逾時交稅的十倍罰款,共逾六百零六萬元。

原告是律政司司長,被告是國際環宇有限公司。據入稟狀指,被告於一四年六月十日簽下租約,租用東邊街卅六號全棟物業。據印花稅署署長的估計,該棟物業的租賃價值為一千四百七十萬港元,並於一八年八月定出被告需繳交五十五萬一千元的租約印花稅。

不過因為被告一直沒有繳交稅款,原告要求法庭頒令被告繳交該五十五萬一千元稅金,另支付十倍罰款,即五百五十一萬二千元。案件編號:HCA 983/2020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