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參與二○一八年立法會九龍西選區補選後,未有按照法例規定呈交部分收支收據,他前日入稟高等法院,希望法庭給他豁免,同時亦要求法庭准許他修改當時的選舉申報書。法庭將案排期於七月廿七日上午九時半開庭處理其申請,預計需時半小時。
申請人為李卓人,答辯人為律政司司長。李在入稟狀指,要求法庭准許他修改於一九年一月廿九日已呈交、有關一八年立法會九龍西選區補選時的選舉申報書,並要求法庭豁免他呈交其中三項已申報事項之收據。不過他沒有在入稟狀提及要求准許修改之處及要豁免的收據的內容。案件編號:HCMP 85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