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十二月九日凌晨有大批人士在旺角聚集,期間一名男子疑因政見不合被「私了」致失去知覺後,一名巴基斯坦裔男學生再腳踢和用棍對他施襲。該名男學生早前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昨在東區法院被判十二個月感化令,期間須依照感化官建議工作及居住,並按需要接受心理輔導及參與社會支援小組。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的行為完全不能被接受,但考慮到他認罪和無案底,加上他年紀尚輕,在被捕後已還押了近四個月,而感化及心理報告均指他有悔意,相信他已吸取教訓。
控罪指,被告Mahmood Hamaad(十九歲)於去年十二月九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與山東街交界襲擊男子陳大鵬。
案情顯示,事主當晚與不知名人士爭執後,被人襲擊倒地失去知覺,被告則繼續對他施襲。警方接報到場,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後,憑衣着在現場附近拘捕被告。案件編號:WKCC 452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