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泰林二代離世 遺孀女友爭產開審

【本報訊】已結業十二年的連鎖電器店「泰林無線電行」,其第二代成員林作為在二○○五年去世後,留下三份遺囑,引發其妻子和同居女友雙方展開爭產訴訟,案件昨在高院原訟庭開審。雖然林在二○○三年已宣告破產,但因林與母親及胞弟共同持有價值數以億元計的物業,故保守估計其遺產價值有逾二億元。

原告蔡惠英、林偉力和林偉健,是死者林作為的妻子及兩名兒子。死者與蔡在一九九四年已申請離婚,但因死者一直未付清法庭命令的三千九百萬元贍養費,故直到他去世時,離婚手續仍未完成。至於被告譚雪梅,則自一九八六年起已與死者共同生活,兩人並育有一女兩子。

死者是泰林創辦人林球的長子,林球在一九六五年去世後,死者當時僅廿歲便接掌生意。死者生前與母及弟弟林作禮共同持有泰林在佐敦旗艦店原址業權。此外他們亦在旺角奶路臣街及海外持有物業。現時死者的主要遺產,便是上述物業的三分一業權。

估計遺產逾2億元

辯方昨稱,死者一九九五年中風後,被迫淡出泰林業務,其財政亦日漸拮据。他約在二○○○年時曾提議賣舖分產,但被母親和胞弟拒絕,最終在二○○三年破產。死者的胞弟在二○一六年向高院申請放售佐敦物業,當時其估值達五億元,再加上旺角及海外物業,以死者佔三分一計算,被告估計遺產超過二億元。

辯方稱,死者在一九九九年訂立遺囑,由被告一人繼承其遺產。其後他因遺失了此份遺囑,遂在二○○五年再訂立一份內容完全相同的遺囑。在他死後,律師尋回一九九九年的遺囑。不過原告質疑死者訂立上述遺囑時的健康情況及行為能力,要求法庭確認他在一九八七年訂立的遺囑才有效,即由三名原告繼承遺產。

協助死者訂立一九九九和二○○五年遺囑的律師甘鴻明原定昨出庭作供,但雙方在甘宣誓後,才發覺要從遺產承辦處夾萬取出兩份遺囑的正本供證人確認。由於程序需時,甘要今天才能開始作供。案件編號:HCAP 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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