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哄騙清假再解僱
三十多名申訴的利豐員工,年資由五年至二十八年不等,大部分來自製衣部。李小姐指早在去年底知道公司經營受影響,公司要求她放年假和減薪一個月,她一一應允,希望與公司共度時艱,想不到五月底就收到公司的解僱信。李質疑公司早有預謀,先哄騙員工清假後再作解僱,便不用「買假」。另一位被解僱的利豐員工Y先生指,自己既要供養父母,又要照顧妻兒和供樓,加上兩個孩子讀私校,現時只有妻子工作,夫婦二人都非常徬徨。
零售、商業及成衣業總工會總幹事張麗霞指,利豐集團是大公司,應要做好榜樣,亦盼勞工處介入協助。張又指,將會向利豐集團行政總裁發信,並在周五發起簽名活動,藉以向集團施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