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 5‧7前換妥新證 仍可獲補貼

【本報訊】新冠肺炎疫情打擊的士業生意,雖然的士司機是抗疫基金受助工種之一,但不少司機因沒有更換的士司機新證,變成不合資格。消息指,當局為讓更多的士司機受助,最快今日宣布,如司機在計劃公布後一個月、即今年五月七日前換妥新司機證,則可領取補貼。

議員田北辰指,「防疫抗疫基金」對的士司機的補貼,其中一個條件是司機要在今年一月三日前持有效司機新證,但不少司機因為各種原因忽略換證,變無辦法受惠。田北辰經過運輸署高層協商,終獲放寬條件。

的士司機如在今年一月至三月持新證,需要在四至九月期間最少開工兩個月、每個月八日,才合資格領取連續六個月的津貼。如果在四月一日至五月七日之間才換證,在四至九月期間就要最少開工兩個月、每個月中工作十二日才合資格領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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