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雷射筆磚頭襲警署 14人涉暴動

【本報訊】去年八月廿九日深水埗警署對出有大批示威者集結,期間有人向警署投擲磚頭,並用雷射筆照射警署,再有十四名被指涉事的男女被控參與暴動罪。其中三人另再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提訊,各被告暫毋須答辯,七月七日再訊,全部被告准保,須守宵禁及禁足令。

被告包括十一男三女,他們年齡介乎十三至廿八歲,當中十人是學生。控罪指,十四名被告在深水埗警署對開欽州街一帶參與暴動。當中顧嘉杰(廿五歲)、冼穎聰(廿八歲)及一名十三歲女童,另被控同日同地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首被告陳栩樂(十七歲)向法庭投訴,指在被捕過程中遭五至六名警員用警棍打頭、腰及膊頭,遭制服後先被警員以胡椒噴霧噴面,再有警員跪在他的頸上,到達警署後他向值日官要求驗傷,對方卻叫他「唔好扮嘢」。案件編號:KCCC 143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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