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鄉郊環保政策 心繫原居民權益

【本報訊】何君堯經常自嘲為「垃圾佬」,甚麼都不想丟棄,議員辦事處內堆滿各種舊物。作為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他非常關注環保業發展,而他作為原居民,亦希望為鄉郊做點事,故從村屋的家居適意設施入手,主動推動鄉郊的環保政策進程。

二○一七年十月,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通過了他提出放寬村屋發展太陽能的動議,何亦向政府交意見書,終在一八年的施政報告公布,村屋天台正式可以安裝二點五米高的太陽能棚架,配合發展太陽能之餘,亦能夠善用空間。

作為律師的何君堯在新界服務多年,是新界鄉議局當然執行委員。何認為,政府應當積極依循《基本法》第四十條以保障原居民權益,他提醒政府一定要正視原居民權益問題,因這是一個現實問題。他又認為,香港能夠發展新市鎮應付人口膨脹,全靠利用新界土地進行開發。過去港英政府收取原居民土地發展,會給予丁權和七百呎土地建丁屋。現在香港寸土尺金,個別新界土地又無法被發展,這是一個合適的時機重推昔日的「乙種換地權益書」(Letter B),以代替現行的現金賠償,應有效改善現在土地發展停滯不前的問題。

倡破丁屋三層限制 發展丁廈

小型屋宇(丁屋)政策自一九七二年以來都沒有檢討過,何君堯認為現時應該要好好檢討,但檢討政策不代表要打壓原居民權益,應考慮如何提升丁權與鄉村土地之間的使用效率,何建議將丁屋的三層限制打破,由政府統籌並將各人分散的丁權結合起來發展「丁廈」及「丁邨」,強調這是一個對新界土地的進取性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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