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眉冷看:忍不住要向反對派開示

二○○三年,香港特區想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相近的法規在西方國家有一籮筐,本地反對派卻極力抵制,理由很可笑,說中國內地及香港不是民主國度,所以即使英美國家有,我們也不能有。筆者當時尚未撰寫專欄,面對這等謬論,沒有在報端反駁。

到二○一四年,特區政府想推行國民教育;一九年,擬修訂《逃犯條例》。這些東西在西方國家早已有之,但反對派仍是卯足勁抗拒,理由還是那個,香港不是民主國度。這段時期,筆者已撰寫專欄,但仍沒有作公開反駁。不作反駁,是因為問題太幼稚,不值得反駁,等於一個小學生質問成年人:「為甚麼你可以進出賭場,而我不可以?」成年人未必會回應,皆因沒好氣去答他,待他長大了,腦筋成熟了,自然會明白,而我一直期待,反對派能有腦筋成熟的一天。

可惜等不着,直至今年,中央要在特區引入「港版國安法」,反對派還是叨念着那句老話:香港不是民主國度……我終於忍不住要回應了,這也沒法子,當那個小學生長到三十歲,還在問為甚麼他小時候不能進出賭場,你就不得不憐憫他,而要開腔回答他的問題了。

我說嘛,「國安法」是用以保障國家安全,國民教育是用以培養愛國意識,無論在民主抑或專制國度,都是屬於不可或缺的元素,情形就如民主國家需要軍隊、警察,專制國家一樣需要。難道你可以跟伊朗、古巴的國家領袖說:因為你們的國家沒有民主,所以不配擁有武裝力量,否則會威脅到百姓的人身安全;然後再去跟新加坡的領袖說:因為貴國實施的民主制度似是而非,所以只能組織象徵式的軍隊,別國軍人可以用槍,你們就只配用棒。民主國家的人要吃飯,請問,非民主國家的人是否就能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