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十一月二十日理工大學爆發激烈衝突期間,一名裝修工貪方便,擬直接穿過位於柯士甸道的解放軍軍營前往理大。他早前承認無許可證進入禁區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判刑。被告沒有律師代表,在庭上一度聲稱事發時「唔知自己做緊咩」,後來改口承認知悉不能進入該處。裁判官終接納被告認罪,考慮到無證據顯示他另有企圖,判他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三十三歲被告莊靖,報稱任職裝修工。案情指,當日下午三時許,槍會山軍營內的解放軍人員,於軍營一號門對開截獲被告,案件轉交警方處理。被告警誡下指以為圍欄後是公園,想爬過圍欄前往理大。
被告早前透過律師求情稱,被告當時已知該處是軍營,警誡下所述只是想減輕刑責。不過,被告昨在庭上卻又有另一番說法,稱上述說法只是律師的建議,要他這樣說才可以認罪,否則或會成為抗辯理由。裁判官質疑被告態度模棱兩可,一度考慮拒絕他認罪。被告之後承認事發時知道圍欄內是別人的地方,不可進入,表示「剛才表達得唔好」,裁判官才接納他的認罪。案件編號:KCCC 99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