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說「法」含糊 迴避提問

【本報訊】全國人大會議早前通過「港版國安法」立法,但一直龜縮兼被嘲為「避政司司長」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鮮有現身解說相關條文。鄭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指,「港版國安法」下任何檢控疑犯的決定,均由律政司負責,並非內地當局,惟被問到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否在港設機構、國安法有否追溯力等,她卻未能給予肯定答覆。有時事評論員批評鄭的解釋不清楚,未能釋除公眾疑慮,建議她若對此不熟悉,應主動了解,而非長期迴避。

外界憂慮內地檢控人員會否參與檢察工作,鄭若驊稱「最佳答案」在《基本法》六十三條,當中列明「香港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被問到政治敏感的案件是否會有例外,鄭說自己在《基本法》第六十三條看不到相關情況。她僅指人大會議通過決定當日,無提及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在港設立機構接管檢察工作的決定,因涉及修改《基本法》。

她補充,律政司會確保香港法制的普通法原則,包括公開審訊、無罪推定等,在「港版國安法」立法時會被尊重。若「港版國安法」實施前,有關法律無遵從普通法原則及人權保障,政府會向人大常委會提出關注,相信對方會歡迎,因為他們亦希望法律能在港順利推行。「港版國安法」原則上不會有追溯力,基本上會進行公開審訊,但國際做法及普通法亦有例外情況。

只靠網誌等單向發布資訊

時事評論員陳雲生認為鄭若驊的答法不清不楚,鄭作為部門首長,有責任向公眾解釋清楚相關條文,釋除公眾疑慮。

雖然「港版國安法」的具體內容未制訂,但基本框架已有,鄭倘若對此不清楚,可以主動向中央有關方面了解,或與港區人大代表溝通,了解暫時已有的框架及涵蓋範圍,甚麼事可做、甚麼事不可。陳認為,鄭經常只發表網誌、撰文或接受專訪解說,只是單向性發布資訊,甚少到立法會解答議員同傳媒問題,直言:「估計佢係驚去到唔識答、唔知點答。」促鄭多出席公開場合,當面向市民詳細解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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