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於律政司工作的一名男文員,被指分別於一七年七月及一八年一月,於金鐘道政府合署的律政司辦公室內,襲擊及恐嚇一名男同事。他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及兩項刑事恐嚇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提堂。被告未有到庭應訊,而控方未能確定他是否收到通知他上庭的信件,裁判官遂將案件押後六月二十六日,並要求警方聯絡被告到庭,期間准他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王寶順(五十七歲)報稱法律文員,被控於一七年七月十二日下午,在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一樓律政司一一六室內,襲擊中國籍男子王勝;及分別於一八年一月二日及一月三日,在同一地點威脅王勝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據悉,被告與事主事發時均在律政司工作。
案件原本昨早提堂,但被告至下午仍沒出現,控方遂指案件本來安排較早前提堂,但因法庭停擺而延至昨天才首次處理,有關部門已發信通知被告出庭,但未能確認被告是否收到。由於昨天有數宗新案的被告均沒有到庭,裁判官着警方通知各人出庭。案件編號:ESCC 46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