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檢討報告 有建議冇改善

【本報訊】港府曾於二○○六年初成立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負責檢討香港電台角色及本港公共廣播服務,翌年向政府提交報告,建議本港以公帑成立「香港公共廣播公司」新機構,該公司將由公帑援助、立法會審核撥款,並擁有免費電視頻道及幾條電台頻道,但港台不適合過渡成為新機構。不過,十多年後,港台仍然是舊模樣,只是增加了幾條免費電視頻道,令人質疑這類檢討委員會所提建議能否實現。

指不適合過渡為新機構

該份報告指出港台員工對於是否保留公務員身份反應不一等問題尚未解決,認為港台不適合過渡為新機構,並就改革港台作出多項建議,包括日後公共廣播服務機構應獨立於政府運作,並成立獨立董事局,制訂機構的政策綱領及維護其獨立性;而行政總裁將兼任總編輯,負責日常運作。

翻查資料,時任廣檢會主席黃應士曾強調,日後公共廣播服務將脫離政府獨立運作,盡量不受政治干預。當時港台管理層及員工均對報告反應強烈,時任廣播處處長朱培慶曾高調表示感到失望,指會「迎難而上,而非知難而退」;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亦曾發表聲明,指報告把港台撇除於檢討範圍之內屬嚴重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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