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 黃之鋒 勾美播獨必墮法網

全國人大昨日通過「港版國安法」的決定草案。有法律界人士估計新法例在港實施時將不具追溯期,但日後若有人繼續勾結外國勢力、顛覆國家政權或策劃恐怖活動,勢必落入法網。綜合各方消息指,以壹傳媒黎智英、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支聯會及其他港獨組織最為高危。另外,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指新法例必定惹起國際反應,但必須「兩害取其輕」,在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事上別無選擇,法案勢在必行。

外界關注港版國安法會否設立追溯期,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行委員會副主席傅健慈估計,一旦法律草案交付全國人大常委會制訂條文內容時,人大常委會會徵詢港府意見,而按本港行使的普通法來看,相信未必會設立追溯期。該會另一名副主席兼大律師丁煌亦指,新法例在港實施需要制訂普通法藍本,而普通法下的刑法不會設追溯期,否則可能與本港的人權法例有牴觸。

鼓吹「攬炒」 勾結外力 均屬高危

大律師龔靜儀指出,如果新法例設追溯期,而相關追溯期定得太久遠,將增加控方舉證難度。但她強調,即使新法例不具追溯期,只要法例生效後,壹傳媒黎智英、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人繼續「攪局」,包括要求美國制裁香港,鼓吹「攬炒」;而長年要求平反六四的支聯會,若繼續企圖顛覆國家政權,甚或港獨組織策動顏色革命以達至香港獨立,將有機會墮入法網。

昨晚官媒再發表《港獨勢力末日臨近》文章,批評有港獨主張明知不會獲得市民支持,就在反對派掩護下,暗中培植力量,在一次次社會事件中推動民主、自由、人權做幌子迷惑市民,大肆煽動反中仇中,不失機會販賣「港獨」主張,如黃之鋒之流假模假式地宣揚自己不主張港獨,可是實際上他們四處為港獨張目,或明或暗幹的都是港獨的事。

梁愛詩:涉危害國安 別無選擇

另外,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昨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明白港版國安法必定會惹起本港以至國際反應,但必須「兩害取其輕」。她稱,現階段若不作任何行動,令到國家不安全、社會不穩定,也會嚇怕外資來港投資的信心,她強調在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事上別無選擇,法案勢在必行。

美國批評華內政 違國際慣例

對於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指「香港不再維持高度自治」。梁批評一個主權國不應批評另一個主權國的內部事務,而美國稱要以立法、行政等手段進行制裁,已違背國際慣例。她指,新法例下市民不用擔心以言入罪,但如果言論、行為及活動一同出現或會犯法,她舉例若有人一邊掟汽油彈,一邊講「特首下台」,或煽動向禮賓府掟汽油彈,就不只是言論這麼簡單。至於寫書會否犯法,她指要視乎情況及法律條文。

梁又稱,任何執法機關都要按法例行事,因此社會不用擔心國家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對於有意見認為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不應由本港外籍法官處理,她表示,法官就任時要宣誓效忠特區及擁護《基本法》,看不到由外籍法官審理相關案件會有任何利益衝突,而法庭制度亦會找適當的法官處理某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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