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十五歲男生為發洩對政府、建制派及警隊嘅不滿,向馬路投擲汽油彈,佢早前承認縱火同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而裁判官水佳麗喺前日稱被告係「優秀嘅細路」,認同佢滿腔熱誠深愛香港,故接納感化官建議,判十八個月感化。議員葛珮帆對事件感到驚訝,指大量市民投訴判詞及判決偏頗,故去信要求首席法官馬道立嚴肅處理涉及呢宗案件嘅投訴。
葛珮帆批評,今次判決恐怕會向公眾釋出極之不良嘅訊息,令年輕人誤以為「愛香港」就可以用暴力行為嚟表達意見。佢亦收到好多家長嘅投訴,認為今次裁決對下一代有深遠嘅壞影響,係「教壞細路」。佢又指,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早前因形容被告「高尚情操」而被撤換,故司法機構理應以同一標準處理法官涉違反《法官行為指引》事宜,故要求以同一尺度嚴肅處理涉及水佳麗嘅投訴,以釋除公眾嘅疑慮。此外,佢亦去信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梁美芬,要求將該事宜納入議程進行討論。
卓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