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近年一直就不同社會議題提出訴訟,高院和東區法院昨便先後駁回三宗由他提出的訴訟,法官更就其中一宗案件下令郭支付訟費給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和議員陳健波。郭就此表示「邊有錢畀?」除表明不會支付訟費,郭又稱日後會繼續提出訴訟,「有唔合理地方咪打(官司)囉。」
郭早前到東區法院提出私人檢控,控告警務處長鄧炳強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指二人容許警隊就去年六月至今的超時工作申領逾時工作津貼,並指鄧縱容警員濫用暴力。東區法院昨經內庭聆訊後,認為郭未提足夠證據,拒絕該申請。
郭早前也就自己拖欠訟費而被政府申請破產一事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該決定,高院昨拒絕該申請,指郭應向處理清盤案件的法官提抗辯,又批評郭濫用司法程序。另外,梁君彥早前引用《議事規則》召開內務委員會會議,並指派陳健波主持選內委會主席程序,郭就此事申請司法覆核,高院開庭聽取陳詞後,昨駁回郭的申請,並下令郭就該案要支付訟費。案件編號:ESMP 1040,HCAL 899,91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