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今年首四個月接獲的貪污投訴數字雖較去年同期下跌,惟有關政府決策局/部門及公共機構的貪污投訴較去年同期均上升百分之四,分別由一百九十一宗上升至一百九十九宗,以及由五十一宗上升至五十三宗。
至於接獲整體的貪污投訴(不包括與選舉有關的投訴),較去年同期下跌兩成,由七百一十九宗跌至五百七十八宗;可追查的投訴由五百卅七宗減至四百四十六宗,下跌一成七。跌幅主要來自私營機構,由四百七十七宗跌至三百廿六宗,下跌三成二,當中尤以樓宇管理業、金融及保險業及建造業等三個界別的投訴跌得最多。
另外,去年十一月的區議會選舉在社會動盪的情況下完成,截至今年四月底,廉署共接獲六百四十四宗關於一九年區議會選舉涉及《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投訴,主要包括一百七十九宗涉及發布關於候選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一百一十五宗有關對候選人施用武力或脅迫手段、一百零八宗關於賄賂選民或其他人、六十三宗涉及在選舉中作出與投票有關的舞弊行為,另有六十宗涉及關乎選民的欺騙性行為。
檢控數字方面,去年有廿三人因涉嫌干犯選舉罪行而被檢控,牽涉四宗案件,當中兩人被定罪,另五十五人因干犯輕微的選舉罪行遭警告。在被檢控的人士中,共十七人涉嫌在一六年立法會選舉的一個功能界別選舉中參與賄選及「種票」勾當,有關案件正在等候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