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香港去年六月爆發反修例示威後,有港人透過台灣民間團體向台灣當局尋求政治庇護。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前天表示,目前至少已有二百多名反修例示威者到台灣,其中逾二十人通過台灣陸委會與移民署聯審會審查,約佔十分之一,他們以台灣的「港澳條例」第十八條「政治因素」取得台灣居留權。
上述法例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導致安全及自由受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不過,台灣當局沒有對外公布以「政治理由」申請居留的案件資料,施逸翔呼籲當局建立相關制度,協助港人來台;又指台灣目前缺乏獨立及完善的庇護機制,一旦廢止相關條例,將造成台灣法治對港人庇護的「全面真空」。
台灣的蔡英文總統早前指香港情勢一旦變化,將停止部分或全部的港澳條例。台權會認為此舉不符她所表達「會在既有基礎上,更積極完善及精進相關救援工作,提供港人必要的協助」,而相關條例包含甚廣,若廢止將削減原有在台港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