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反對派助攻 促成港版國安法

剛召開的全國人大會議,即將審議「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這授權人大常委會,以全國性法律方式為香港訂立特區國家安全法,並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放入附件三,以及頒布實施。

攬炒派聞訊後即質疑此做法,認為是繞過立法會,沒有諮詢過港人云云。而在建制派的記者會上,一位帶有立場的記者質詢:中央這種做法,是否說明過去建制派在二十三條立法一事辦事不力?一夜間,忽然有一批人覺得如果可以選擇,寧願香港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自行立法,他們從沒想到中央可以有這樣的一步棋。

筆者回應一下上文提及的記者問題,就是本來「一國兩制」的設計原意和方針,是讓特區政府有很大的自主權,讓香港在國家安全問題上自行作本地立法,責任是在於整個香港,也包括不同的政治光譜上的從政者,甚至全港市民。大家還記得二○○三年,當年的社會氣氛也沒有今天的矛盾尖銳,沒有黑暴攬炒,也沒有港獨思潮,當時的立法建議也相當寬鬆,而且在審議期間也採納了大量當年民主派的意見,甚至有人形容條例是無牙老虎。但在這樣的情況下,當年民主派仍不斷散布危言聳聽的說法,配合當年沙士後的經濟民生困難,導致五十萬人上街,加上有政黨臨陣退出,迫使政府撤回草案。反對派及後在區議會選舉報捷,也就食髓知味,鐵了心腸把二十三條立法永久妖魔化,成為他們用不完的政治籌碼,根本不容許社會理性討論有關的立法問題,就連公眾諮詢也不允許,自此二十三條彷彿成為香港的政治禁語。

當年中央眼巴巴看着特區政府吃虧,但仍極力對香港採取最優惠、最寬鬆的措施。在政治上,讓當年的特區班子有官員問責辭職,董建華及後因身體問題退下火線;在經濟上,二○○三年推出「個人遊」協助香港經濟恢復;更在二○○七年底為普選訂立時間表路線圖。中央多次向反對派伸出橄欖枝,但隨着中國在二○一○年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美國對華的政策漸趨強硬,介入香港的政治黑手也愈來愈明顯,反對派也出於本地的政治計算,非但沒有與中央作良性互動溝通,反而把全面仇共抗中作為政治鬥爭的主調。由二○一二年反國教示威的「去中國化」洗腦式行動,到二○一四年佔中行動鼓吹「違法達義」,至二○一六年港獨派發起旺角暴亂等,激進的反社會行為無日無之,最後在反修例風波中打開了暴力和謊言的潘朵拉盒子,泛民政客全面與港獨派、勇武派合流,蛻變成今天的攬炒派,以「顏色革命」為策略藍本,追逐政治紅利,盡吃人血饅頭。

中央下決心出大招

歷史從來只有「結果」而沒有「如果」。國際政治矛盾尖銳,美國對我國的打壓不斷升級,攬炒派則甘願作為美國反華勢力的爛頭蟀,將港人作為籌碼,脅迫中央。香港絕不能成為國家安全的短板,去年八月筆者已對反對派喊話「勿謂言之不預也」,警告他們不要低估中央的決心。事到如今,攬炒派的玩火越界行為如同「強力助攻」,迫使中央下決心使出大招,以整頓香港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