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草案出爐,人大採取「先決定,後立法」,所以條文細節尚未完成,外界特別是香港市民關注由誰執法、中央是否可以在港設立機構執法拘捕港人、由誰去監管這些執法人員、法律程序在香港還是內地進行。而最新消息證實,將來國安機構可以進駐香港及執法。
世界各地都有國家安全法,唯獨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香港特區,在此方面大落後,竟然沒有立法,形成國安漏洞,造成諜影幢幢,據說是全世界唯一做間諜不會給拉去坐監的地方。當年美國中情局走佬特工斯諾登便利用香港作跳板,自出自入,逃往俄羅斯。若他在潛港期間作出對中國不利事情有誰知,又能奈他何。
香港沒有做好國家安全的工作,出現眾人皆見的漏洞,英美間諜在此肆意妄為,配合特區反中亂港分子,予取予攜。「港版國安法」實行後,國安機構在此監管及執法,杜絕外國在香港的特務活動,西方國家當然第一時間反對,並以各樣形式的恫嚇來阻撓。中央政府根本沒有選擇,退縮了便等於認輸了,香港就會變成英美租界,重演割讓香港的百年國恥。
中央今次立法絕非倉卒,是經過深思熟慮,可以說等時機成熟,亦可以說是忍無可忍,黑暴肆虐近一年,止暴制亂無期,北京對無能港府失去信心,再沒有耐性任由香港廢官蹉跎歲月,二十三條立法等了二十三年,中央主動出手,三扒兩撥,兩、三個月就立法塵埃落定,快刀斬亂麻,香港的亂局才有望迅速平息。
香港是中國的領土,本來國家安全機構在此工作是天經地義的事,但「一國兩制」被錯誤演繹,輕一國,重兩制,反對派把「兩制」當盾牌,才會造成長久以來的紛爭吵鬧。國家安全法是「一國」的象徵和基礎,香港立法會沒有做,便由人大來立法,還有甚麼可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