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引來各界高度關注,特別是其立法時間,有內地官媒引述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指,人大常委會可能在兩個月內完成「港版國安法」草案的立法程序,即最快六月便可完成立法。至於主管港澳事務的官員昨早在北京接見港區政協時直言,「港版國安法」是中央的慎重決定,反映立法是事在必行。對於全國人大會議審議授權人大常委會制訂「港版國安法」,人大香港代表團發聲明指,堅決支持和擁護草案,認為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已成為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當務之急。
由於授權人大常委會制訂「港版國安法」草案已納入全國人大會議審議,並於本周四(28日)表決,若提案通過其所需的立法時間亦備受關注。黃英豪和另一名接近北京的香港事務專家接受內地官媒訪問時透露,「港版國安法」草案的內容已「擬好十之七八」,料較預期更快交付表決。黃稱,人大常委會可能在兩會閉幕後隨即召開臨時會議,在兩個月內加速完成立法程序,意即最快六月便可完成立法。
黃透露,「港版國安法」內容將十分仔細,有非常明確的法律條文,比如規定何種情況下觸犯法例的判罰刑期和罰款等,認為可為法官審判時提供明確依據。至於立法草案中提到的「在港設立國安機構」,黃指有關機構包括搜集訊息情報和聯絡溝通外,或許擁有部分在港直接執法權力。黃解釋,由於香港警方或政府官員缺乏具體的調查手法,未來處理國家安全事務的工作,可能主要由中央派駐香港的國安機構承擔,但仍未知道這個機構如何與香港現有執法機構配合與銜接。
此外,主管港澳事務的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昨在北京接見港區政協。據了解,韓正在會上指「港版國安法」是中央的慎重決定,形容香港的情況日益嚴峻,街頭暴力及本土恐怖主義亦日益猖獗,成為國家安全的「突出風險」,而《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一直沒有落實,中央對國家安全有最終責任,又指訂立「港版國安法」,是中央經科學評估後的決定,強調全球沒有一個地方沒有國家安全法。
連日來不論北京官員、港府官員、人大常委及建制團體都公開表態支持「港版國安法」立法。政協委員朱銘泉引述韓正在會上表示,中央自去年四中全會已下定決心建立香港的維護國家安全制度,且今次制訂和執行「港版國安法」的決心是事在必行,否則香港將永無寧日。朱指出,韓正在會上重申立法的必要性和合法性,指做法是為香港好,並已考慮包括國際社會聲音在內的不同因素。
韓正又強調,中央重視香港,以及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相信人才和法律仍是香港的良好基本因素,令大部分人和國家對香港保持信心。另一名政協委員黃國表示,韓正在會上強調「港版國安法」僅針對一小部分人,並保障營商環境及市民正常生活,以避免暴力事件影響社會穩定。
全國政協常委林建岳認為,訂立「港版國安法」可根本保障香港,讓政府可在疫後重整經濟,然後才可處理香港的深層次問題。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亦引述韓正表示,期望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隨着「港版國安法」的提出,港區政協委員要多發聲,凝聚社會共識。
至於人大香港代表團亦發表聲明表示,香港至今仍未就廿三條立法,令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存在明顯漏洞。而去年反修例示威引發的危害國家安全的各類活動愈演愈烈,形容立法是「刻不容緩」。聲明強調,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中央權責,指立法具有充分法理依據,立法沒有取代或廢除廿三條的規定,港府仍有責任和義務加快推動廿三條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