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阻地區發展 短期租約歷55年

除新界非法霸佔官地的情況嚴重,地政總署處理政府土地的手法亦一直為人詬病。政府為免浪費土地資源,會將無即時發展用途的政府土地以短期租約形式出租,一般租約年期不超過七年。但早前審計報告揭示逾四成短期租約租戶續租超過二十年。有議員批評事件反映港府欠長遠土地發展規劃,促當局改善。

審計署分析截至去年十月、經由地政總署管理的五千五百九十份短期租約,發現有四千五百六十五份、超過八成租戶租約超過七年不變;有超過四成租戶續租至逾二十年;其中最長的一個租戶更續租達五十五年。

做法荒謬 違政策原意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尹兆堅批評,地政總署及港府違反短期租約本來打算善用土地資源的原意,短租變長租無疑影響當區土地規劃,亦反映當局欠缺長遠發展規劃。他指欠缺發展規劃亦會影響民生,他舉例指公營房屋供應不足,與沒有充分利用現有土地資源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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