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十月全港多區出現反《禁蒙面法》示威,期間一名健身教練被指在將軍澳襲擊警察,他被控襲警罪,案件昨在觀塘法院再提訊。被告不認罪,案件排期在七月八日開審,預計審期兩日,期間被告續准保釋。控方申請把涉案警長匿名,惟裁判官聽罷控辯雙方陳詞後,認為控方未能確實指出該警長如何受驚,實在毋須在高院禁制令外再施加保護,更不能把匿名令常規化,下令控方公開該警長身份。
二十二歲被告吳智晉,報稱任職健身教練。他原本被控於一九年十月七日,在將軍澳唐德街博愛醫院八週年鄧英喜中學外襲擊警長A。法庭拒絕頒發匿名令後,控方將「警長A」改成「黃成輝」。
控方申請匿名令時,力陳不公開該出庭警長的姓名,可以防止該警長及其家人被起底。控方又引用數據指,匿名令開始在部分法庭案件實行後,被起底的警務人員數目顯著減少,由去年六月一個月內逾一千名,下跌至今年三月只有三十四名。
辯方律師指出,高院已頒發臨時禁制令,禁制不合法起底行為,故要法庭再施行匿名令屬多此一舉,而控方引述的數字所反映的,其實是禁制令的效果。控方根本不能說明該警長的心理狀態及其家庭壓力是如何受到影響。
辯方坦言,警務人員其中一個職責就是指證疑犯,質疑「如果咁都驚,仲係咪適合做呢份工?」案件編號:KTCC 41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