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福臨門第三代徐德強 被追款3290萬

【本報訊】灣仔福臨門酒家及其第三代傳人徐德強,分別被入稟追討欠款。近月多次被入稟追債的徐德強,被一間放債人公司入稟高院追討近三千二百九十萬元。入稟狀指,徐與另一人於去年一同擔保一間公司借錢,但該公司沒有依期還款,原告要求頒令該公司及兩名擔保人還款,並把用作抵押的半山區物業交吉給原告。

與另一被告作擔保人

原告皇冠信貸財務有限公司,三名被告依次為金潤集團有限公司、劉以東(譯音)及徐德強。入稟狀指稱,首被告在一九年六月廿八日與原告訂立貸款協議,原告借出三千一百萬元給首被告,首被告其後把名下一個位於干德道「Conduit 18」的物業抵押予原告。另外,劉以東和徐德強亦在訂立貸款協議同日,與原告訂立擔保協議,為首被告出任貸款擔保人。首被告由一九年十二月起便沒有按協議還款,原告因此入稟向三名被告追討欠款。

灣仔店遭追47萬貨款

另外,灣仔福臨門酒家被一間海鮮供應商入稟區院,向其追討逾四十七萬元貨款。原告Hong Tai Marine Products,被告福臨門酒家有限公司。入稟狀指稱,原告於去年七月至今年一月交貨給被告,但被告未有付款,原告曾發信追討貨款不果,遂入稟法院向被告追討。案件編號:HCA 634/2020, DCCJ 179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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