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育局宣布收回香港電台(港台)教育電視中心所在的大樓,並非一朝一夕,審計署在二○一八年發表的報告中,已狠批港台在電視營運表現不濟,同時炮轟港台為教育局製作的教育電視(ETV)節目及視像資源每年耗資逾三千萬元,質疑成本過高。當時審計署已認為,教育局和港台需要就港台製作學校教育電視節目進行全面檢討,以決定未來路向和應採取的改善措施。
當年審計報告指出,港台製作的學校教育電視節目,二○○四/○五年度至二○一五/一六年度間,幼稚園和中學每班平均收看有關節目者分別大幅減少六成六及三成八,但同期的節目製作費卻飆升,○八/○九年度相關節目每小時製作成本為七十七萬元,增至一七/一八年度的一百五十八萬元,十年間製作費上升逾倍,較公共事務及綜合電視節目為高。
審計署又分析○二/○三年度至一七/一八年度期間,每名製作人員的學校教育電視節目製作數目指標,發現每名製作人員的節目製作數目由○二/○三年度的十一點九個下跌至一七/一八年度的八點八個,跌幅為二成六,故認為港台需要提高人員的生產力,又要求港台遏制成本及檢討。事實上,港台一直被批評節目立場偏頗外,近年亦屢被外界冠以「大花筒」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