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十八歲少女早前報案指去年九月廿七日在荃灣警署內被人強姦成孕,警方前日指稱報案人涉「落假口供」,已取得律政司指示拘捕此報案人,惟她已潛逃,現正通緝她歸案。涉事少女昨透過律師行發表聲明,指警方公開事件是有意貶損她。
聲明指,涉事少女於七個月前鼓起勇氣,就自己在荃灣警署內被身份不明的警務人員強姦及性侵犯一事作出舉報,希望並期盼當局會尊重其私隱及尊嚴,公正及絕對保密地作出調查,然而沒有發生。
聲明又指,涉事少女從未想將投訴公諸於世,亦不希望將這投訴政治化;惟至上月六日,律政司通知她的律師,指警方不會繼續進行調查,並聲稱她的投訴與警方取得的證據不符,但她沒有機會反駁。聲明續指,法庭於去年十一月五日頒下的命令仍然有效,禁止任何人辨別涉事少女的身份,否則會被視為藐視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