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盜失物機場警今提堂

【本報訊】涉監守自盜私吞失物,機場警員被控。去年於香港機場懷疑有警務人員監守自盜被捕,他涉嫌私自「袋起」機場職員拾獲後交予警方、內有五萬港元的銀包。該名被捕男子已被控以一項「盜竊」罪,案件將於今日在沙田法院提堂。

事發於去年二月十三日晚上約十時,一名姓楊(三十一歲)本地女子於機場拾獲一個內有約五萬港元現金的銀包,並把該銀包交到機場客運大樓的報案中心,由當值警務人員處理有關財物。物主當晚約十一時十五分到機場客運大樓的報案中心認領有關財物,接班的當值人員發現未有相關紀錄,懷疑財物被盜去。

警方經初步調查後,懷疑一名男警曾不當處理有關財物。警方於去年二月十四日凌晨約二時五十分在機場警區拘捕一名姓馮(二十六歲)警務人員涉嫌「盜竊」,案件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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